天津友发钢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预计2024年度提供 及接受担保额度的公告雷火app官网入口
栏目:行业资讯 发布时间:2023-12-22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本次公司及全资子(孙)公司、控股子(孙)公司之间提供的担保总额合计不超过1,586,918.00万元,其中新增的担保为不超过613,500.00万元,其余为存量贷款续担保。  ●截止2023年12月21日,本公司为下属子公司提供担保余额为361,876.1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本次公司及全资子(孙)公司、控股子(孙)公司之间提供的担保总额合计不超过1,586,918.00万元,其中新增的担保为不超过613,500.00万元,其余为存量贷款续担保。

  ●截止2023年12月21日,本公司为下属子公司提供担保余额为361,876.16万元,子公司为本公司提供担保余额为64,800.00万元,子公司为子公司提供担保余额为17,183.76万元。

  为满足公司及下属子(孙)公司经营和发展需要,提高决策效率,公司及子(孙)公司2024年度拟提供合计不超过1,586,918.00万元的担保。具体内容如下:

  公司董事会于2023年12月21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预计2024年度提供与接受担保额度的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经营范围:高频焊管、热镀锌钢管、钢塑复合管、不锈钢复合管、PP-R管、PE管、螺旋钢管制造、加工;金属材料、建筑材料、五金交电、铁精粉批发兼零售;货物及技术的进出口(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机器设备租赁。(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财务数据:截至2023年9月30日,其资产总额为991,112.65万元人民币,负债总额为364,928.53万元人民币,流动负债总额为161,694.05万元人民币,资产净额为626,184.13万元人民币,营业收入为687,826.16万元人民币,净利润42,362.26万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钢塑复合管、不锈钢复合管、防腐保温管、双金属复合管、钢套钢蒸汽管、水泥砂浆衬里及水泥砂浆配重管、不锈钢管、螺旋钢管、承插式钢管、热镀锌钢管、PP-R管、PE管、PVC管、铜管、管件加工制造;金属材料批发兼零售;管道工程安装施工;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法律法规限制进出口的除外);自有厂房、机械设备租赁;技术研发、咨询、服务;仓储服务(危险化学品、易燃易爆品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财务数据:截至2023年9月30日,其资产总额为135,981.15万元人民币,负债总额为93,909.99万元人民币,流动负债总额为87,140.16万元人民币,资产净额为42,071.16万雷火app官网入口元人民币,营业收入为215,941.21万元人民币,净利润12,364.85万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高频焊管、热镀锌钢管,钢塑复管、螺旋钢管制造、加工;金属材料,建筑材料、五金交电批发兼零售或技术进出口(国家禁止或涉及行政审批的货物或技术进出口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财务数据:截至2023年9月30日,其资产总额为111,300.54万元人民币,负债总额为77,136.12万元人民币,流动负债总额为77,136.12万元人民币,资产净额为34,164.43万元人民币,营业收入为504,281.95万元人民币,净利润4,679.56万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金属材料销售;机械设备租赁;建筑材料销售;五金产品批发;五金产品零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财务数据:截至2023年9月30日,其资产总额为134,329.68万元人民币,负债总额为111,025.05万元人民币,流动负债总额为111,025.05万元人民币,资产净额为23,304.63万元人民币,营业收入为209,077.32万元人民币,净利润3,792.46万元人民币。

  公司注册地:天津自贸试验区(东疆综合保税区)澳洲路7815号18号库204室

  经营范围:供应链管理服务;互联网销售(除销售需要许可的商品);普通货物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化学品等需许可审批的项目);金属材料销售;有色金属材料销售;建筑材料销售;橡胶制品销售;木材销售;煤炭及制品销售;五金产品零售;五金产品批发;机械设备销售;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金属矿石销售;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钢压延加工;非居住房地产租赁;机械设备租赁;国内货物运输代理;电子过磅服务;企业管理咨询;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物业管理。(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财务数据:截至2023年9月30日,其资产总额为156,853.88万元人民币,负债总额为55,332.31万元人民币,流动负债总额为55,332.31万元人民币,资产净额为101,521.56万元人民币,营业收入为1,257,677.50万元人民币,净利润1,680.30万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生产热浸镀锌钢管、高频焊接钢管、钢塑复合管、螺旋焊接钢管、不锈钢焊接钢管、方矩形钢管项目;经销钢材、塑料管;货物或技术进出口(国际禁止或涉及行政审批的货物和技术进出口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财务数据:截至2023年9月30日,其资产总额为95,344.63万元人民币,负债总额为51,968.98万元人民币,流动负债总额为51,830.96万元人民币,资产净额为43,375.65万元人民币,营业收入为488,445.05万元人民币,净利润4,030.09万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脚手架、爬架及其配件的生产及租赁;金属构件的生产;光伏支架制造及加工;高频焊管、热镀锌钢管制造及加工;金属材料(稀贵金属除外)、五金交电批发零售;货物或技术进出口(国家禁止或涉及行政审批的货物和技术进出口除外)。(不得从事本省产业政策禁止或限制项目的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财务数据:截至2023年9月30日,其资产总额为265,794.59万元人民币,负债总额为78,865.85万元人民币,流动负债总额为63,628.45万元人民币,资产净额为186,928.74万元人民币,营业收入为415,851.53万元人民币,净利润-14,067.76万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高频焊管、热镀锌钢管、钢塑复合管、不锈钢复合管、PP-R管、PE管、螺旋钢管、方矩管、方矩镀锌管、涂塑管制造、加工;金属材料、建筑材料、五金交电批发零售;铁精粉批发零售;货物及技术的进出口(以上范围内国家有专营专项规定的按规定办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财务数据:截至2023年9月30日,其资产总额为162,071.52万元人民币,负债总额为103,095.13万元人民币,流动负债总额为102,767.37万元人民币,资产净额为58,976.40万元人民币,营业收入为707,215.54万元人民币,净利润7,038.97万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高频焊管、热镀锌钢管、钢塑复合管、不锈钢复合管、PP-R管、PE管、螺旋钢管、方矩管、方矩镀锌管、涂塑管制造;加工:金属材料、建筑材料、五金交电批发零售;铁精粉批发零售;货物及技术的进出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财务数据:截至2023年9月30日,其资产总额为184,702.22万元人民币,负债总额为85,333.04万元人民币,流动负债总额为84,768.17万元人民币,资产净额为99,369.18万元人民币,营业收入为441,094.14万元人民币,净利润6,922.68万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新材料技术研发;建筑装饰、水暖管道零件及其他建筑用金属制品制造;安全、消防用金属制品制造;金属结构制造;金属结构销售;金属表面处理及热处理加工;金属废料和碎屑加工处理;专用化学产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颜料销售;金属材料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财务数据:截至2023年9月30日,其资产总额为275,495.84万元人民币,负债总额为196,152.77万元人民币,流动负债总额为163,540.65万元人民币,资产净额为79,343.07万元人民币,营业收入为757,811.96万元人民币,净利润4,815.02万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供应链管理服务:普通货物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化学品等需许可审批的项目):装卸搬运:物业管理:会议及展览服务:机械设备租赁:企业管理咨询:互联网销售(除销售需要许可的商品):广告设计、代理:广告发布:金属材料销售:建筑材料销售:煤炭及制品销售: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汽车零配件批发:电子产品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道路货物运验(不含危险货物)(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财务数据:截至2023年9月30日,其资产总额为68,135.65万元人民币,负债总额为40,501.01万元人民币,流动负债总额为21,827.28万元人民币,资产净额为27,634.64万元人民币,营业收入为2,579.30万元人民币,净利润-856.91万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道路货物运输(不含危险货物)(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供应链管理服务:普通货物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化学品等需许可审批的项目):装卸搬运:物业管理;非居住房地产租赁:会议及展览服务;机械设备租赁:企业管理咨询:互联网销售(除销售需要许可的商品):广告设计、代理:广告发布:金属材料制造;五金产品制造:金属材料销售:建筑材料销售:煤炭及制品销售;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汽车零配件批发:电子产品销售:金属表面处理及热处理加工:喷涂加工:钢压延加工(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财务数据:截至2023年9月30日,其资产总额为68,165.23万元人民币,负债总额为39,003.66万元人民币,流动负债总额为20,329.92万元人民币,资产净额为29,161.57万元人民币,营业收入为2,579.30万元人民币,净利润-1,205.95万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新材料技术研发。(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危险废物经营;危险化学品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财务数据:截至2023年9月30日,其资产总额为5,229.87万元人民币,负债总额为2,010.33万元人民币,流动负债总额为1,409.73万元人民币,资产净额为3,219.55万元人民币,营业收入为3,400.37万元人民币,净利润741.35万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不锈钢管材管件、不锈钢制品、阀门、机械设备加工,制造;金属材料批发兼零售;机械设备租赁;仓储服务(危险品除外);货物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财务数据:截至2023年9月30日,其资产总额为18,467.62万元人民币,负债总额为5,471.32万元人民币,流动负债总额为2,423.69万元人民币,资产净额为12,996.30万元人民币,营业收入为15,145.98万元人民币,净利润-258.82万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钢压延加工;有色金属压延加工;金属材料制造;金属工具制造;金属材料销售;塑料制品制造;塑料制品销售;机械设备租赁;非居住房地产租赁;金属制品研发;金属结构制造;高性能有色金属及合金材料销售;金属表面处理及热处理加工;普通货物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化学品等需许可审批的项目);水泥制品制造;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除许可业务外,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

  财务数据:截至2023年9月30日,其资产总额为7,026.35万元人民币,负债总额为7,026.35万元人民币,流动负债总额为7,026.35万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建筑装饰,水暖管道零件及其他建筑用金属制品制造;安全、消防用金属制品制造;金属结构制造;专用设备制造(不含许可类专业设备制造);金属废料和碎屑加工处理;金属表面处理及热处理加工;机械设备研发;金属材料销售;金属结构销售;专用化学产品销售(不含危害化学品);机械设备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财务数据:截至2023年9月30日,其资产总额为722.21万元人民币,负债总额为428.71万元人民币,流动负债总额为428.71万元人民币,资产净额为293.50万元人民币,营业收入为130.37万元人民币,净利润-6.50万元人民币。

  公司2024年度对外提供融资担保的安排是基于对目前业务情况的预计,在年度担保计划范围内,上述担保总额可在公司与子(孙)公司之间调剂。如2024年度发生新设、收购等情形成为公司子(孙)公司,该等新设立或收购子(孙)公司的担保,也可以在预计的担保总额范围内调剂使用担保额度。

  公司董事会认为:上述担保均为公司及子(孙)公司之间的担保,有助于公司日常业务的开展,符合公司整体和长远利益,且担保风险处于公司可控范围之内,有利于公司可持续发展,不会对公司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公司独立董事意见:本次担保事项依据2023年度的实际担保情况及对未来融资需求,对公司2024年度拟发生的对合并报表范围内公司担保进行的预计,是为了满足公司日常经营的需要,符合公司整体的经营发展需要,有利于提高决策效率,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的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合法利益的情况。因此我们一致同意《关于预计2024年度提供与接受担保额度的议案》,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全资子(孙)公司、控股子(孙)公司之间提供的担保余额为443,859.92万元人民币,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60.13%。以上担保均符合相关规定,不存在违规担保。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天津友发钢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友发集团”、“公司”)于2023年12月21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经营范围及修改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拟对公司注册资本及营业范围进行变更,同时修订《天津友发钢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相应条款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该议案尚需提交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1、根据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规定(以下简称“《激励计划》”),鉴于《激励计划》中有2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离职,不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董事会决定回购注销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全部限制性股票14.00万股;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决定回购注销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共计14.00万股(详见公司2023年3月29日发布的2023-019号公告)。

  2、鉴于《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有2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离职,不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董事会决定回购注销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全部限制性股票14.00万股。另鉴于公司《激励计划》设定的第二个解除限售期公司层面解除限售比例为94%,需由公司回购注销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对应考核当年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46.98万股。董事会决定回购注销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共计60.98万股;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决定回购注销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共计60.98万股(详见公司2023年6月14日发布的2023-062号公告)。

  3、鉴于公司《激励计划》设定的第二个解除限售期公司层面解除限售比例为94%,需由公司回购注销预留授予激励对象对应考核当年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共计0.90万股。

  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决定回购注销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共计0.9万股(详见公司2023年9月29日发布的2023-105号公告)。

  以上限制性股票已分别于2023年6月1日、2023年8月11日及2023年11月23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完成股份注销登记。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股份总数变更为1,429,699,591股。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天津友发钢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328号文)核准,公司于2022年3月30日公开发行了2,000万张可转债,每张面值100元,发行总额20亿元,期限为自发行之日起6年。

  经上海证券交易所自律监管决定书[2022]113号文同意,公司本次发行的20亿元可转债于2022年4月2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转债简称“友发转债”,转债代码“113058”。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及《天津友发钢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的约定,公司本次发行的“友发转债”自2022年10月10日起可转换为本公司股份。

  截止2023年12月18日,累计有19,000元“友发转债”转换为公司A股股票,累计转股数2,850股,占可转债转股前公司股本总额的0.000192%。自上次变更注册资本时起,至2023年12月19日止,转股数共计1,059股。

  变更前经营范围:高频焊管、热镀锌钢管、钢塑复合管、不锈钢复合管、PP-R管、PE管、螺旋钢管制造、加工;金属材料、建筑材料、五金交电、铁精粉批发兼零售;货物及技术的进出口(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机器设备租赁。(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变更后经营范围:一般项目:高频焊管、热镀锌钢管、钢塑复合管、不锈钢复合管、PP-R管、PE管、螺旋钢管制造、加工;金属材料、建筑材料、五金交电、铁精粉批发兼零售;货物及技术的进出口(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机器设备租赁;特种设备制造、特种设备销售;颜料制造、颜料销售;有色金属合金销售;金属切削加工服务、金属废料和碎屑加工处理;金属表面处理及热处理加工;再生资源销售;新材料技术研发;非居住房地产租赁;游览景区管理、休闲观光活动、会议及展览服务、体验式拓展活动及策划、组织文化艺术交流活动;工艺美术品及礼仪用品制造(象牙及其制品除外)、工艺美术品及礼仪用品销售(象牙及其制品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公司经营范围的变更需工商部门核准,经营范围内项目最终以工商部门核准登记为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规定,结合公司《激励计划》实施以及公司业务实际情况,拟修订《公司章程》,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办理工商变更登记及章程备案等相关事宜。具体修订内容如下:

  除上述条款修改外,公司章程其他条款内容不变。上述变更最终以市场监督管理机关核准的内容为准。

  上述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办理工商变更登记及章程备案等相关事宜。本次修订后的《公司章程》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实施。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立信”)由我国会计泰斗潘序伦博士于1927年在上海创建,1986年复办,2010年成为全国首家完成改制的特殊普通合伙制会计师事务所,注册地址为上海市,首席合伙人为朱建弟先生。立信是国际会计网络BDO的成员所,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新证券法实施前具有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具有H股审计资格,并已向美国公众公司会计监督委员会(PCAOB)注册登记。相关审计业务不存在由分支机构承办的情况。

  截至2022年末,立信拥有合伙人267名、注册会计师2,392名、从业人员总数10,620名,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674名。

  立信2022年业务收入(经审计)46.14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34.08亿元,证券业务收入15.16亿元。

  2022年度立信共为646家上市公司提供年报审计服务,审计收费8.17亿元,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5家。

  截至2022年末,立信已提取职业风险基金1.61亿元,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为12.5亿元,相关职业保险能够覆盖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最近三年受到的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行政监管措施和自律处分的概况如下:

  姓名:孟庆祥,中国注册会计师,合伙人。2001年起专职就职于会计师事务所从事审计业务,一直专注于上市公司、中央企业的年报审计及上市重组等专项审计业务。具有证券服务从业经验,2012年加入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未在其他单位兼职。

  姓名:张海洋,中国注册会计师,签字会计师,2016年起专职就职于会计师事务所从事审计业务,一直专注于上市公司、大型中央企业的年报审计及上市重组等专项审计业务。具有证券服务从业经验,2016年加入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20年开始服务于天津友发钢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未在其他单位兼职。

  姓名:张家辉,中国注册会计师,质量控制复核人,2010年起专职就职于会计师事务所从事审计业务,一直专注于上市公司、大型中央企业的年报审计及上市重组等专项审计业务。具有证券服务从业经验,2012年加入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23年开始服务于天津友发钢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未在其他单位兼职。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和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审计收费定价原则主要基于专业服务所承担的责任和需投入专业技术的程度,综合考虑参与工作人员的经验、级别对应的收费率以及投入的工作时间等因素定价。

  根据公司股东大会授权,2023年度的财务及内控审计费用尚须公司经营层结合审计服务性质、服务质量及资源投入量等具体确定;2022年度财务审计费用为120万元(不含内控审计)。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已对立信进行了审查,认为其在执业过程中坚持独立审计准则,客观、公正、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切实履行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认可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同意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并提交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

  1、公司独立董事对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事项进行事前审核并发表了认可意见,认为: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和能力,在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过程中能够遵循独立、客观、公允、公正的原则,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真实。公司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决策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一致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2、公司独立董事对《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认为: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和能力,在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过程中能够遵循独立、客观、公允、公正的原则,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真实。公司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决策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期一年,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期一年,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2023年公司实际业务情况和市场情况等与审计机构协商确定审计费用。

  本次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事项尚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会议以及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相结合的方式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二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详细内容见公司于2023年12月21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的公告。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李茂津、陈广岭、徐广友、尹九祥、李炳才、李相东、李茂颖、陈克春、商新来、李茂红、张羽、徐福亮、于永立、于洪岺、徐秀清、徐福鑫、徐福洋、朱美华、孙磊、刘振东、张建平、刘振香、刘振云、张振龙、李茂华、孙翠、边刚、陈自友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议案所投的选举票视为无效投票。

  (四)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一)登记手续拟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请填妥及签署股东大会回执(见附件3),并持如下文件办理会议登记:雷火app官网入口

  1、符合上述出席条件的个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件和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持书面授权委托书(见附件1)、本人身份证件、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2、符合上述出席条件的法人股东,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须持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证券账户卡、法定代表人证明文件、本人身份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须持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证券账户卡、书面授权委托书(见附件1)、本人身份理登记手续。

  3、股东或其委托代理人可以通过传真或专人送达方式办理登记手续。异地股东可用信函或发送电子邮件方式登记。公司不接受电话方式登记。

  拟出席会议的股东或其委托代理人未提前办理登记手续而直接参会的,应于会议开始前至少一小时,在会议现场签到处提供本条规定的登记文件办理登记手续,接受参会资格审核。

  兹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4年1月8日召开的贵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一、股东大会董事候选人选举、独立董事候选人选举、监事会候选人选举作为议案组分别进行编号。投资者应当针对各议案组下每位候选人进行投票。

  二、申报股数代表选举票数。对于每个议案组,股东每持有一股即拥有与该议案组下应选董事或监事人数相等的投票总数。如某股东持有上市公司100股股票,该次股东大会应选董事10名,董事候选人有12名,则该股东对于董事会选举议案组,拥有1000股的选举票数。

  三、股东应当以每个议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根据自己的意愿进行投票,既可以把选举票数集中投给某一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投给不同的候选人。投票结束后,对每一项议案分别累积计算得票数。

  某上市公司召开股东大会采用累积投票制对进行董事会、监事会改选,应选董事5名,董事候选人有6名;应选独立董事2名,独立董事候选人有3名;应选监事2名,监事候选人有3名。需投票表决的事项如下:

  某投资者在股权登记日收盘时持有该公司100股股票,采用累积投票制,他(她)在议案4.00“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就有5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5.00“关于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6.00“关于选举监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

  该投资者可以以500票为限,对议案4.00按自己的意愿表决。他(她)既可以把500票集中投给某一位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分散投给任意候选人。如表所示:

  2.此回执须于2024年1月5日(星期五)或之前的其他办公时间(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以信函、电子邮件、传真或专人送达本公司方为有效。

  3.联系方式:天津市静海区大邱庄镇环湖南路1号,传线证券简称:友发集团公告编号:2023-136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天津友发钢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二次会议于2023年12月21日以现场及视频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及相关资料于2023年12月15日通过电子邮件和专人送达的方式发出。本次董事会应参加会议表决的董事9人,实际参加表决的董事9人,会议由董事长李茂津先生主持。会议列席人员包括公司监事3人,以及董事会秘书。

  截至2023年9月30日,天津友发钢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3年前三季度实现合并报表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人民币438,032,032.61元(未审计),公司可供分配利润为人民币2,908,254,523.44元。

  公司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3.00元(含税),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不送红股。截止审议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的董事会召开日的前一个交易日(即2023年12月20日),公司总股本为1,429,700,650股(其中公司回购账户23,892,488股不参与利润分配),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为421,742,448.60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天津友发钢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3年前第三季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编号:2023-138),本议案需要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根据公司及子公司(含分公司、孙公司,下同)的经营发展规划和财务状况,为确保完成年度经营计划和目标,满足经营资金需求,公司及子公司2024年度拟向银行申请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41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期限为自2024年1月1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天津友发钢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预计2024年度申请银行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编号:2023-139),本议案需要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为满足公司及下属子(孙)公司经营和发展需要,提高决策效率,公司及子(孙)公司2024年度拟提供合计不超过1,586,918.00万元的担保。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天津友发钢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预计2024年度提供及接受担保额度的公告》(编号:2023-140),本议案需要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日常关联交易为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所需发生的交易,均为公司与各关联方之间的日常关联交易,是公司与各关联方间正常、合法的经济行为,以市场价格为定价标准,没有影响公司的独立性,不会对关联方形成依赖。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天津友发钢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预计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内容和额度的公告》(编号:2023-141),本议案需要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关联股东应回避表决,其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数不计入有效表决总数。

  本议案关联董事李茂津、陈广岭、徐广友、刘振东、朱美华、张德刚已回避表决,其表决票不计入有效表决票总数。

  鉴于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承担公司2022年度内部控制审计工作中尽职尽责,以严谨的工作态度完成了公司2022年度内部控制审计工作,对公司2022年度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发表了审计意见,为保证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和稳健性,同意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机构,2023年度的财务及内控审计费用尚须公司经营层结合审计服务性质、服务质量及资源投入量等具体确定。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天津友发钢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编号:2023-142),本议案需要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鉴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即将届满,根据《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经提名委员会审查,董事会同意提名李茂津先生、陈广岭先生、徐广友先生、刘振东先生、李相东先生、张德刚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自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天津友发钢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编号:2023-143),本议案需要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七)审议通过《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鉴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即将届满,根据《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经提名委员会审查,董事会同意提名祁怀锦先生、李奇先生、王雪莉女士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自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就任,祁怀锦先生、李奇先生、王雪莉女士任期三年;独立董事祁怀锦先生至2027年1月8日将连续担任公司独立董事满六年,公司届时将根据相关制度规定,在祁怀锦先生任期到期前选举新任独立董事。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天津友发钢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编号:2023-143),本议案需要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八)审议通过《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经营范围及修改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天津友发钢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经营范围及修改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编号:2023-145),本议案需要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拟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购买委托理财产品的资金额度为不超过人民币25.00亿元,期限为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天津友发钢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公告》(编号:2023-146);

  根据《公司法》与《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二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部分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董事会同意于2024年1月8日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天津友发钢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编号:2023-1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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