雷火app官网入口证券时报电子报实时通过手机APP、网站免费阅读重大财经新闻资讯及上市公司公告
栏目:行业资讯 发布时间:2023-11-15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网络投票时间为:2023年11月13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3年11月13日上午9:15至9:25,9:30至11:30,下午13:00至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3年11月13日上午9:15至下午15:0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网络投票时间为:2023年11月13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3年11月13日上午9:15至9:25,9:30至11:30,下午13:00至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3年11月13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的股东、股东代表及委托代理人共60人(代表股东61名),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518,042,722股,占公司总股份数的53.0146%。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股东代表及委托代理人共计5人(代表股东6名),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375,835,021股,占公司总股份数的38.4616%。

  通过网络投票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55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 142,207,701股,占公司总股份数的14.5530%。

  (四)中小投资者(除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共55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142,207,701股,占公司总股份数的14.5530%。

  (五)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出席了会议,国浩律师(杭州)事务所律师列席了本次股东大会进行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本次股东大会按照会议议程审议了议案,并采用现场记名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了表决。

  同意518,038,922股,同意股数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93%;

  同意142,203,901股,同意股数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中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73%。

  同意518,037,722股,同意股数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90%;

  同意142,202,701股,同意股数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中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65%。

  同意518,038,922股,同意股数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93%;

  同意142,203,901股,同意股数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中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73%。

  同意518,038,922股,同意股数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93%;

  同意142,203,901股,同意股数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中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73%。

  同意518,038,922股,同意股数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93%;

  同意142,203,901股,同意股数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中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73%。

  同意518,038,922股,同意股数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93%;

  同意142,203,901股,同意股数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中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73%。

  同意518,038,922股,同意股数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93%;

  同意142,203,901股,同意股数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中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73%。

  同意518,039,422股,同意股数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94%;

  同意142,204,401股,同意股数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中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77%。

  同意518,039,422股,同意股数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94%;

  同意142,204,401股,同意股数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中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77%。

  同意518,039,422股,同意股数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94%;

  同意142,204,401股,同意股数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中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77%。

  同意518,039,422股,同意股数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94%;

  同意142,204,401股,同意股数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中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77%。

  同意518,038,222股,同意股数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91%;

  同意142,203,201股,同意股数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中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68%。

  同意518,039,422股,同意股数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94%;

  同意142,204,401股,同意股数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中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77%。

  同意518,042,022股,同意股数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99%;

  同意142,207,001股,同意股数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中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95%;

  反对700股,反对股数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中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5%;

  弃权0股,弃权股数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中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同意518,042,022股,同意股数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99%;

  同意142,207,001股,同意股数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中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95%;

  反对700股,反对股数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中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5%;

  弃权0股,弃权股数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中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六)审议通过《关于为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购买责任保险的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142,118,601股,同意股数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373%;

  弃权88,400股,弃权股数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622%。

  同意142,118,601股,同意股数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中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373%;

  反对700股,反对股数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中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5%;

  弃权88,400股,弃权股数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中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622%。

  就本议案的审议,久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周志江、李郑周、徐阿敏、蔡黎明、苏诚作为关联股东,进行了回避表决。

  本次股东大会由国浩律师(杭州)事务所黄忠兰、吴锦帆律师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治理准则》等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会议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为合法、有效。

  2、国浩律师(杭州)事务所关于浙江久立特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久立特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于2023年11月13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鉴于公司于2023年11月13日召开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产生了第七届董事会成员,为确保公司董事会正常运作,需在股东大会结束后尽快召开董事会会议。根据《公司章程》《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相关规定,本次会议通知于2023年11月13日在股东大会结束后通过口头方式向公司全体董事发出。鉴于本次会议属于紧急情况下召开的董事会临时会议,公司全体董事确认本次会议通知符合相关规定。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含独立董事)11名,实际出席董事11名,公司全体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由李郑周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经全体董事认真审议,本次会议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逐项通过议案如下:

  一、会议以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董事长的议案》。

  同意选举李郑周先生为公司董事长,任期三年,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七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二、会议以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七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公司章程》及公司各专门委员会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会议选举产生了第七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战略决策委员会及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其组成情况如下:

  1、审计委员会:由杨萱、苏新建、李郑周组成,其中杨萱为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召集人);

  2、提名委员会:由赵志毅、苏新建、周志江组成,其中赵志毅为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召集人);

  3、战略决策委员会:由李郑周、赵志毅、周志江组成,其中李郑周为董事会战略决策委员会主任委员(召集人);

  4、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由柴晓岩、杨萱、周宇宾组成,其中柴晓岩为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召集人)。

  上述各专门委员会委员任期三年,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七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三、会议以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的议案》。

  同意聘任王长城先生担任公司总经理,任期三年,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七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四、会议以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

  同意聘任徐阿敏先生、蔡黎明先生、周宇宾女士担任副总经理,聘任苏诚先生担任公司总工程师,聘任寿昊添先生为公司董事会秘书,聘任章琳金女士担任公司财务负责人。前述人员任期三年,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七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五、会议以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内部审计负责人的议案》。

  同意聘任朱炜琳女士担任公司内部审计负责人,任期三年,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七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六、会议以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

  同意聘任姚慧莹女士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任期三年,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七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公司独立董事就上述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详见与本决议公告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的《独立董事关于公司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独立意见》。

  上述人员简历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董事会、监事会完成换届选举及聘任高级管理人员、内部审计负责人和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87)。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久立特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于2023年11月13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鉴于公司于2023年11月13日召开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产生了第七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与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职工监事共同组成公司第七届监事会。为确保公司监事会正常运作,公司需在股东大会结束后尽快召开监事会会议,选举本届监事会主席。根据《公司章程》《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的相关规定,本次会议通知于2023年11月13日在股东大会结束后通过口头方式向公司全体监事发出。鉴于本次会议属于紧急情况下召开的监事会临时会议,公司全体监事确认本次会议通知符合相关规定。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监事3名,本次会议由监事沈筱刚先生主持,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与会监事经审议,以记名投票方式通过决议如下:

  一、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七届监事会主席的议案》。

  会议选举沈筱刚先生担任公司第七届监事会主席,任期三年,自本次监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七届监事会届满之日止。

  沈筱刚先生简历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董事会、监事会完成换届选举及聘任高级管理人员、内部审计负责人和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87)。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久立特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监事会任期已届满,为保证监事会正常运作,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第七届监事会将由三名监事组成,其中包括一名职工代表监事,由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

  公司于2023年11月10日以现场会议方式在公司会议室召开职工代表大会,选举公司第七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经与会职工代表审议表决,选举沈筱刚先生为公司第七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简历附后)。

  沈筱刚先生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有关监事任职的资格和条件,该职工代表监事最近两年内未担任过公司董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沈筱刚先生将与公司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产生的两名非职工代表监事共同组成公司第七届监事会,任期三年。

  沈筱刚先生:1984年4月出生,材料学硕士学位。历任本公司技术商务部科员、特殊材料部科员、副经理、经理、浙江天管久立特材有限公司董事、久立特材科技(上海)有限公司监事。现任本公司监事会主席、湖州久立永兴特种合金材料有限公司经理。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沈筱刚先生持有公司股份290,5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3%,其与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其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监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久立特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11月10日召开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公司第七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2023年11月13日,公司召开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的相关议案。同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和第七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选举产生了公司董事长、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委员、监事会主席,聘任了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内部审计负责人、证券事务代表,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由11名董事组成,其中非独立董事7名,独立董事4名,具体成员如下:

  2、非独立董事:周志江先生、李郑周先生、王长城先生、徐阿敏先生、蔡黎明先生、苏诚先生、周宇宾女士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任期为自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独立董事的任职资格已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独立董事的人数比例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上述董事会成员简历详见附件。

  3、战略决策委员会:由李郑周、赵志毅、周志江组成,其中李郑周为主任委员;

  4、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由柴晓岩、杨萱、周宇宾组成,其中柴晓岩为主任委员。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和提名、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中独立董事均占多数并担任主任委员,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杨萱女士为会计专业人士,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委员任期为三年,自本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七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上述各委员会成员简历详见附件。

  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由3名监事组成,其中职工代表监事1名,非职工代表监事2名,具体成员如下:

  公司第七届监事会任期为自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第七届监事会成员中,最近两年曾担任公司董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的人数未超过公司监事总数的二分之一,职工代表监事的比例未低于三分之一。上述监事会成员简历详见附件。

  上述高级管理人员、内部审计负责人和证券事务代表任期三年,至公司第七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公司独立董事对聘任高级管理人员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董事会秘书寿昊添先生、证券事务代表姚慧莹女士均已取得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

  周志江先生:1950年10月出生,大专学历,高级经济师、工程师,历任湖州金属型材厂厂长、浙江久立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现任本公司董事,兼任先登高科电气有限公司董事长、湖州南浔浔商有限公司董事长、杭州通衡浙商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监事、湖州南浔长城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浙江久立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湖州一亩田企业管理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周志江先生持有公司股份16,632,400股,持股比例为1.70%,系公司实际控制人。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雷火app官网入口不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李郑周先生:1973年9月出生,博士学历,正高级经济师、高级国际商务师,历任浙江省工业矿产对外贸易公司外销员、浙江久立集团有限公司进出口部经理、浙江久立不锈钢管有限公司董事兼常务副总、久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浙江天管久立特材有限公司董事长、湖州华特不锈钢管制造有限公司董事长。现任本公司董事长,兼任久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久立特材科技(上海)有限公司执行董事、上海久立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执行董事、上海久立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湖州久立永兴特种合金材料有限公司董事长、浙江久立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经理、永兴特种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李郑周先生持有公司股份9,796,045股,持股比例为1.00%,系公司实际控制人周志江先生的外甥,在控股股东久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任董事,除上述情况外,李郑周先生与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和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不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王长城先生:1966年10月出生,大专学历,正高级经济师,历任四川长城特殊钢有限公司协和钢管公司下属挤压分厂厂长助理、技术副厂长、副厂长(主持工作),湖州久立挤压特殊钢有限公司工装部长、挤压分厂厂长,本公司无缝管事业部总经理。现任本公司董事兼总经理,兼任久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湖州久立永兴特种合金材料有限公司董事、湖州华特不锈钢管制造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湖州久立不锈钢材料有限公司董事长、湖州久立供应链有限公司执行董事。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王长城先生持有公司股份558,000股,持股比例为0.06%,在控股股东久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任董事,除上述情况外,王长城先生与公司实际控制人、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不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徐阿敏先生:1967年11月出生,大专学历,高级工程师,历任湖州久立不锈钢焊接管有限公司车间主任、浙江久立不锈钢管有限公司董事、副总经理。现任公司焊管事业部总经理、公司董事兼副总经理,兼任湖州宝钛久立钛焊管科技有限公司董事、湖州久立供应链有限公司监事、浙江久立金属材料研究院有限公司监事。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徐阿敏先生持有公司股份1,015,278股,持股比例为0.10%,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不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蔡黎明先生:1980年6月出生,本科学历,高级经济师、高级工程师,历任无缝管厂工艺员、大班长、质量科长、副厂长、厂长,销售计划部经理、无缝管事业部副总经理,销售部副总经理,核电精密管事业部总经理,湖州华特不锈钢管制造有限公司董事。现任公司无缝管事业部总经理、公司董事兼副总经理,兼任浙江嘉翔精密机械技术有限公司董事、湖州久立穿孔有限公司执行董事。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蔡黎明先生持有公司股份234,675股,持股比例为0.02%,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不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苏诚先生:1970年9月出生,本科学历,正高级工程师,历任四川长城特殊钢有限公司协和钢管公司挤压分厂技术员,生产技术厂长,协和钢管公司生产技术部副部长,供应部部长,湖州久立挤压特殊钢有限公司技术部经理、总工程师。现任本公司研究院院长、董事兼总工程师,兼任湖州久立永兴特种合金材料有限公司董事,浙江久立金属材料研究院有限公司总经理兼执行董事。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苏诚先生持有公司股份518,700股,持股比例为0.05%,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不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周宇宾女士:1976年6月出生,本科学历,高级经济师,历任浙江久立特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兼任湖州宝钛久立钛焊管科技有限公司董事长。现任本公司董事兼副总经理,兼任久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浙江久立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监事、湖州一亩田企业管理有限公司监事。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周宇宾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系实际控制人周志江先生的女儿,在久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任董事,除上述情况外,周宇宾女士与公司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不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赵志毅先生:1962年10月出生,博士研究生,教授,博士生导师。历任北京科技大学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助教、讲师、副教授,高等工程师学院副院长、院长。现任本公司独立董事,兼任北京科技大学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教授。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赵志毅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独立董事的情形。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不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柴晓岩先生:1962年12月出生,党员,本科学历、工学学士,正高级工程师。历任苏州热工研究院有限公司电站焊接与检修技术研究中心主任,中科华核电技术研究院有限公司综合管理部副主任、中广核检测技术有限公司监事(兼),中国广东核电集团有限公司核电产业园推进工作小组组长,中国广核集团有限公司浙江分公司副总经理、中国广核集团有限公司华东分公司副总经理,中广核苍南核电有限公司党委委员、新闻发言人。现任本公司独立董事。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柴晓岩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独立董事的情形。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不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苏新建先生:1976年11月生,党员。浙江工商大学法学院教师,研究生学历,博士,法学教授,博士生导师。现任浙江工商大学法学院党委书记兼副院长,雷火app官网入口兼任德华兔宝宝装饰新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苏新建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独立董事的情形。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不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杨萱女士:1981年出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博士学历,副教授。2003年8月至2018年3月,任浙江财经大学审计员。现任浙江财经大学专任教师,兼任浙江天成自控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浙江鼎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杨萱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独立董事的情形。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不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沈筱刚先生:1984年4月出生,材料学硕士学位。历任本公司技术商务部科员、特殊材料部科员、副经理、经理、浙江天管久立特材有限公司董事、久立特材科技(上海)有限公司监事。现任本公司监事会主席,兼任湖州久立永兴特种合金材料有限公司经理。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沈筱刚先生持有公司股份290,5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3%,其与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其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监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雷火app官网入口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沈宇峰先生:1982年10月出生,中国国籍,本科学历,MBA在读。历任浙江久立钢管股份有限公司计划部经理,浙江久立特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技术商务部经理,浙江久立特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销售部南方大区经理。现任浙江久立特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湖州管件分公司总经理、公司监事。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沈宇峰先生持有公司股份204,600股,持股比例为0.02%,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3.2.2条规定不得担任监事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期限尚未届满;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期限尚未届满;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意见;未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施泉兵先生:1971年10月出生,本科学历,正高级经济师、工程师,历任湖州市荃仁乡人民政府团委副书记、浙江恒基电源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恒基光伏电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常务副总经理,久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展部经理、副总经理,上海久立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监事。现任本公司监事,兼任先登高科电气有限公司董事、浙江嘉翔精密机械技术有限公司董事。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施泉兵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3.2.2条规定不得担任监事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期限尚未届满;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期限尚未届满;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意见;未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寿昊添先生:1987年7月出生,本科学历,具备证券、基金、会计从业资格,持有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2010年6月毕业于杭州电子科技大学,2012年3月起在公司董事会办公室工作,历任公司董事会办公室科员、副主任、证券事务代表。现任本公司董事会办公室主任、董事会秘书。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寿昊添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本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以及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曾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纪律处分,没有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的情况;未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存在《公司法》规定或证券交易所认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其任职资格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章琳金女士:1989年4月出生,本科学历,中级会计师,具备基金从业资格证和深交所董秘资格证。2012年6月毕业于嘉兴学院,2012年3月起在公司财务部工作,历任公司财务部科员、主办会计、副经理。现任本公司财务部经理、财务负责人。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章琳金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本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以及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曾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纪律处分,没有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的情况;未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存在《公司法》规定或证券交易所认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其任职资格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朱炜琳女士:1977年6月出生,本科学历,会计师,历任长兴南方水泥有限公司(原浙江三狮水泥股份有限公司)成本会计、香飘飘食品有限公司财务副经理、湖州奥奇食品有限公司董事长助理兼财务部经理、浙江久立特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审计部副经理、浙江久立特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企管部副经理。现任公司内审负责人,兼任久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湖州久立永兴特种合金材料有限公司公司监事、湖州华特不锈钢管制造有限公司监事。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朱炜琳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在控股股东久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任监事,除上述情况外,朱炜琳女士与公司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曾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纪律处分,没有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的情况;未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存在《公司法》规定或证券交易所认定的不得担任公司内部审计负责人的情形,其任职资格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姚慧莹女士:1996 年 4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本科学历。持有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初级会计职称、证券从业和基金从业资格证书。2018 年 8月起在公司董事会办公室任职,现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姚慧莹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本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以及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曾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纪律处分,没有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的情况;未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存在《公司法》规定或证券交易所认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情形,其任职资格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